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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9-07-27 作者:pic字号:[ ]

湖北省物价局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


执业资格认定服务承诺


 


一、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公开、公正、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原则,认真开展“双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工作。


二、工作人员须使用文明用语,坚持工作热情细心,态度真诚、接待热情、耐心细致、服务便民贴心。


三、在服务质量和时效上,坚持求真务实,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服务基层和群众;坚持简便快捷、务实高效,凡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审批事项快速办理。


四、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公开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简称“双认定”)事项和有关规定;公开许可事项的依据、申报资料、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等;公开办理结果;公开行政认可事项受理厅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行为准则和工作纪律;公开行政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五、实行限期办结制度。所有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六、实行首问负责制。负责接待管理相对人的第一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七、严格执行公务员廉政守则。在履行公务中,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滥用行政受理、审批、检查验收等监管职权;不随意受理,不提出与受理、审批无关的要求;不以任何形式干扰正常的受理审批工作;工作人员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或宴请,不得谋取其他私利。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工作中,凡因违反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有关规定受到群众投诉,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有关工作作风或业务方面出现的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予以通报。监督投诉电话:02787238762027872383010278723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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