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
执业资格认定服务承诺
一、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公开、公正、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原则,认真开展“双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工作。
二、工作人员须使用文明用语,坚持工作热情细心,态度真诚、接待热情、耐心细致、服务便民贴心。
三、在服务质量和时效上,坚持求真务实,依法行政,综合协调,服务基层和群众;坚持简便快捷、务实高效,凡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审批事项快速办理。
四、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公开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简称“双认定”)事项和有关规定;公开许可事项的依据、申报资料、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等;公开办理结果;公开行政认可事项受理厅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行为准则和工作纪律;公开行政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五、实行限期办结制度。所有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六、实行首问负责制。负责接待管理相对人的第一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七、严格执行公务员廉政守则。在履行公务中,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滥用行政受理、审批、检查验收等监管职权;不随意受理,不提出与受理、审批无关的要求;不以任何形式干扰正常的受理审批工作;工作人员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不得索取或者收受申请人的财物或宴请,不得谋取其他私利。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工作中,凡因违反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有关规定受到群众投诉,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有关工作作风或业务方面出现的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予以通报。监督投诉电话:027—87238762,027—87238301,027—8723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