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和《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举行价格听证会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通知》之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12月12日在火烧坪乡举行火烧坪乡供水价格定价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届时我局将聘请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出席听证会。乡属居民可向我局提出旁听申请,经批准后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物价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