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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开展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工作

发布日期:2011-11-25 作者:价费股字号:[ ]

    供水成本实行公开是制定和调整水价的第一程序,国家要求“调价必公开,不公开不调价”。为保证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长阳县物价局做了三项工作。

一是政策通知到企业。今年一月二十四日,县物价局将国家发改委、省、市物价局关于水价调整成本公开的政策转发至各供水企业,并组织了专题学习,让企业了解掌握政策和办法。

二是公开载体有着落。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物价局”网站开辟了“成本”专栏,用于公开成本监审、成本调查工作情况。

三是定调价中实行成本公开。今年下半年,县内部分供水企业相继申请调整水价。县物价局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在网站上对火烧坪乡供水价格成本进行了公开。首先是企业成本公开,在网站“成本”专栏公开了企业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其次是公开了成本监审分局的成本审核结论报告,重点说明对企业成本支出的核增核减项目和数据。(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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